2014年4月17日 星期四

為自己製造必須離開的理由

說實話,30歲人學人出走,好像有點不智,話說剛好有幾件事情同時發生,所以出走是必須的。

原因一: 在我自己來說,基於小妹是土生土長的『港女』,未有機會出國讟書,因此我常常覺得自己是井底之鞋,視野不夠闊,三文兩語爛得很,所以十分羨慕能出國留學的朋友,總覺得他們的英文很流利(這個可能是錯覺),看到更多東西。

有時候亦會想,若果當年未能升讀香港的大學,到台灣讀大學也不錯,至少4年留台也應該能練到一口不錯的國語吧,當然這也只是回想。

而當6年前知道有Working Holiday這個東西後,好像是小妹唯一可以完成出國夢的方法,自此心裡總是盤算著應該何時出發。

原因二: 在每一間公司任職,小妹也會給自己一個期限,一年,太少也,除非有特殊原因,否此2年是小妹認為一個合適的基本年期。原定在地產公司任職HR 2年便離開,怎料於小妹任職一年零三個月時,有一個升職的機會(其實在工作滿1年時已經在想如果OM離職,我能否勝任OM呢,野心,每個人總有的吧),最終小妹接手OM職責後,訂下於現有公司任職滿3年便離開,也預算了3至4個月的緩衝期(最後我的預算也就是非常準確,最後在此公司任職了3年零4個月)。

原因三: 我的妹子懷孕了,小生命即將來臨,妹子和妹夫苦無地方之際,我的出走為他們提供了少少的空間(可能你會說有沒有這麼誇張,但其實他們也需要有自己的空間)。所以現在每逢朋友問及那Working Holiday回來後我住在那裡,我也會回答:瞓街! 我深信船到橋頭自然直。

P.S. 雖然老闆知道我會離職,但看來老闆亦希望我會留下,那好吧,今晚訂了Jetstar的機票,7月23日晚上飛Perth(老闆快請人回來交接工作,我可不想公司的同事做死呢)。